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作出了如下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生产者应当建立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销售等质量管理制度,并做好以下生产管理记录:生产者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记录.生产者质量管理制度的运行记录,其中包括原辅材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应当不短于产品保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