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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四、法律责任

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以及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根据《条例》规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4 .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的。因此,依据上述《办法》 ......

——《卫生法规》
书名:《卫生法规》
栏目:卫生法规 > 第八章 其他相关卫生法律制度 > 第五节 医疗器械法律制度
作者:周嘉 信彬
参编:王东梅,严桂平,赵西巨,刘大华,王东梅
页码:204-205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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