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没有太多社会机构参与医学教育管理,医学教育的大政方针及宏观运行均由政府管理。医学院校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之下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自主招生,自主组织高淘汰的统考,自主安排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自主选定或编写教材,同时拥有学位授予权。这两项规定由一个独立的机构(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来实施,并正在努力将这两个强制性规定合并成一个统一的过程,即通过以能力提升为目标的继续教育和对专业活动的定期评估,实现继续教育的有效推进。如何提高这种教育与评估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以及如何界定教育和评估在提高医生医疗实践水平和服务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