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M‐Ⅰ是从1948年修订当时各分类系统后发展起来的,包括七种疾病类别,人格障碍是其一。DSM‐Ⅳ‐TR人格障碍工作组考虑的是把所有被认为与轴Ⅰ障碍有关的疾病(比如边缘型、回避型、分裂型、分裂样、偏执型和强迫型人格障碍)都移到轴Ⅰ诊断的各个相关章节中,留在轴Ⅱ诊断章节中的只是与正常人格功能有关联的疾病。然而,DSM‐Ⅳ人格障碍工作组中的大部分成员并不支持把任何人格障碍移入轴Ⅰ诊断系统中,可能是因为还没研究清楚哪些应该移动而哪些要保留。把个别人格障碍移入轴Ⅰ的各个章节(比如回避型人格障碍移入焦虑性障碍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