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现在同一时间内病程记录不相符。护理记录的所有内容均要与医生的记录相一致,不仅内容要相符,而且时间也应相同。有的表现为对危重病人意识障碍程度描述不相符,如在同一时间内护理记录病人意识呈“浅昏迷状态”,而医生记录为“意识模糊”。当这种护理记录出现在法律诉讼中时,就会使护理记录的可信度降低,破坏了护理记录的法律凭证作用,在医疗纠纷中会承担本不该承担的责任。由于护理工作的忙碌和琐碎,护理人员重做轻记,在书写护理记录时字迹潦草,容易出现错字和错句。如护理记录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受到质疑,必然会降低其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