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疾病监测系统的死亡登记对象是发生在各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死因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其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方可填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样式见附录。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地区地段预防保健工作的医生根据死亡证明填报《死亡证》。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数据使用监测系统工作软件,中国疾病预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