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特殊而困难的社会群体,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尊重残疾人的价值,关心和帮助残疾人以平等的权利、同等的机会,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的大力支持,使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成绩显著,文化体育日趋活跃,生活福利和环境条件不断改善。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6条提出: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随着这些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在我国已逐渐发展起来了。残疾人工作需要各级领导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