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医院作为医患纠纷案件的一方,在医患纠纷的产生、处理过程中负有不能回避的责任。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也无论是大医院或中小医院,在长期的临床医疗实践中,医院已经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另外,在某些医院在确实有医疗过失的情况下,医院不仅不对患者和家属表示同情和理解,而是想通过掩盖事实真相来蒙混过关,不能高姿态对待患者一方的合理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够减少和避免由收费引起的纠纷,或以收费为由引发的其他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