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理状况下,体细胞只能在其所属的脏器及环境中生存和繁殖。如果它们被转运到其他器官部位就无法生存,但也有极个别的例外。例如,由外伤引起的脾破裂时,部分脾组织可能被带到其他地方,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在脾以外生长,并可形成“副脾”,但毕竟是极个别的现象。恶性肿瘤却与此相反,肿瘤细胞常常从原发部位,经过血液循环或淋巴管等途径迁移到其他脏器,并在那里繁殖生长。肿瘤细胞这种脱离其原发部位,通过各种途径,到达不连续的组织和器官继续增殖生长,形成与原发病灶相同性质的肿瘤的过程,称为转移。其原发部位的肿瘤称为“原发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