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是检验工作的最终“产品”,是实验室服务对象最需要的服务。检验科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符合检验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必须对报告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报告的数据准确,结果的表述清晰明确,并客观公正地出具每一份检验报告。5.8﹒ 2检验报告的传达方式由医教部和检验科共同讨论决定,并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送达适当的人员。当不能按检验周期规定的时间报告检验结果时,应制定相应的程序通知申请者。5.8﹒ 10当检验报告全部或部分由委托实验室检验时,应注明委托实验室名称、委托项目名称、结果等信息。当实验室需要对来自委托实验室的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