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机制,明确各部门、群团组织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公共卫生职责、工作内容和各级政府应该承担的财政保障责任和相应工作经费。加强各级财政对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保障开展防治工作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人员培训、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管理、建立和维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网络运转等。依法开展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估和考核,制定奖惩措施,依法取缔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