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学( forensic psychiatry )是以精神病学尤其是临床精神病学为基础,以法学和相关法律为导向,融合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从而形成的一门以涉及法律(主要是刑法和民法)的精神方面的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交叉学科。美国Richard Ronser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认为司法精神病学的内容包括: ①刑事司法精神病学,包括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抗辩能力、服刑能力以及精神错乱辩护等课题。民事司法精神病学,包括遗嘱能力,双亲能力、儿童监护,儿童虐待,精神病患者的过失、个人外伤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