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资料的收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取视听资料,或者依照法定程序制作视听资料的专门活动。三、调取视听资料的过程是由发现视听资料、提取视听资料和保全视听资料三个环节组成的,相对于视听资料的最终运用而言,发现视听资料是前提,提取是关键,保全是条件,这三者缺一不可,构成了收集视听资料的完整内涵。视听资料的制作需要较高的成本投入,同时由于视听资料容易被伪造,因此在实践中是否制作视听资料应当慎重,只有在通过其他手段不足以查明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才能制作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