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分担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义务举出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例如2004年10月份审结的何某诉某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何某双侧锁骨骨折,经山东省医学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查明,何某的双侧锁骨骨折与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虽然不属于医疗事故,该医疗机构仍就对何某造成的损害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