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SARS危机凸显了紧急状态下法律原则的重要价值,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危机的紧急状态下,政府是否有法可依是政府能否有效处理危机的关键前提。二是在危机的紧急状态下,政府能否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不滥用权力,这是对政府在法制框架下应对危机能力的一种考验。在现代社会的危机应对中,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很难做到危机管理的快速、高效、协调、灵活,因此,在强调政府部门危机管理的快速反应性、责任性、透明性等原则的同时,还必须强调政府危机管理系统中参与主体的多元性,最大可能地吸纳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和国际资源。这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