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