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确定小儿呼吸、心搏骤停,应立即实施小儿基础生命支持,其关键在于呼吸功能与循环功能支持,基本操作如下。对于婴儿施救,若无头颈外伤的婴儿,施救者可用前臂支持婴儿的躯干,用手托住婴儿的头颅和颈部,注意婴儿的头颅不要高于躯干的位置,这有利于保持气道通畅,施救者的另一只手施行胸外心脏按压,同时行口对口或口对鼻人工呼吸。婴儿和8岁以下的小儿,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比率为5 ∶ 1,对8岁以上的患儿,在气道通畅时其比率也为5 ∶ 1。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由2位施救者进行时,1人进行胸外按压,1人保持头位和人工呼吸。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