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生部组织各地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进行监督检查。2008年,各地加大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力度并开始全面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率由2007年的46.8%提高到2008年的61.9%,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率达到62.7%。与2007年相比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由69.7%提高到77.8%,健康体检率由77.8%提高到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