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的储存和保留在病案管理工作中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通常认为,只要医疗、法律、科研和教学需要,病案就应该保存,但由于病案无止境的发展与其储存的空间形成了一对矛盾。有些国家将儿童病案保留到18岁,再延长保存7年,一般病案保存25年,他们认为超过25年以上的病案一般不再具有实用价值,根据政府规定可以将病案销毁。除在本节一开始提到的我国卫生部曾经颁布的相关条例病案按规定保存外,在国际病案协会(IFHRO)编写的教程中还规定:①法律可强制病案保留30年。有些病案(如新生儿病案、精神患者的病案等)必须要保留更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