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等四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将以下7种事件界定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下文列举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对Ⅱ、Ⅲ、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界定:1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病的急性感染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的波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