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卫生部组织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的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美容美发店、化妆品批发市场、专卖店经营或使用的化妆品是否具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国产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存在违法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标注适应证、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共对4245家违法生产经营化妆品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76万元,没收产品18355千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