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物的筛选均需经过肿瘤细胞及荷瘤动物的体内、外试验。这是初筛阶段,在有效的基础上,再经过急、慢性毒性试验等18种试验,在全部合格后,经审定才能在临床试用,然后经过临床Ⅰ、Ⅱ期试验,如该药的疗效肯定,毒性可耐,质量可控,经专家组审定通过后,才能正式给予批号,同意生产。因此,在不少并非治癌药物的宣传报道中,常常煞有介事地罗列了一系列对实验肿瘤的有效抑制率,这实际上又是一招骗人的手法,并不说明该物质就是有效的抗癌药,更不能作为治癌药物应用于临床。广大癌症患者也应奋起捍卫自身的权益,明辨真伪,以亲自的体会揭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