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2006年2月24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包括检查资料互认和检验结果互认。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探索并逐步推广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的有效措施。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对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等实施质量控制,参加质量评价,推动医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技术沟通、技术支持,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