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护患者用药权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于2005年8月下发《关于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细菌耐药监测网的通知》,在全国建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为此,2006年7月7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监测网络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两项监测工作。对于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卫生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