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公布《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2006年2月28日— 3月1日,卫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在厦门召开全国宣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会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各省(区、市)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和卫生厅(局)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以及中宣部、民政部、司法部等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条例》的学习贯彻、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