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年十月,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部署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教育评价。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鉴定)是国家对新建普通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质量的一种认可制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通过随班听课、部门走访、个别访谈、群体问卷调查、不同对象的座谈会、实习学生现场考核、视察校园和教学基地等形式,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考察了解,并对照评价体系的41项指标进行了严格的评价,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