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文献资料]第五节 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并非集团暴力,群体性事件与集团暴力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事件。群体性事件中的群体是由一些个体临时组合而成的,并非集团。但是群体性事件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妥善的解决,就可能出现激化状态,导致双方对峙、暴力对抗和流血事件。一些社会学者又将群体性事件称为“集群行为”或“集合行为”。瓮安事件和石首事件就是近年来群体性事件中的两个突出的事件,事件逐步演化,其暴力程度大大加剧。群体性事件是指没有依法组织进行的聚集与活动,所以这并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上访和诉求的方式。 ......

——《暴力流行病学》
书名:《暴力流行病学》
栏目:暴力流行病学 > 第九章 集团暴力和群体性事件
作者:王声湧 林汉生
参编:王声湧,董晓梅,池桂波,曾红,荆春霞
页码:204-206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9-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