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愈合的骨折重新截断复位,恢复其原始的解剖关系,应该是合理的,在多数情况下也是切实可行的。在骨折愈合还不坚固时,以手法闭合折骨,争取获得功能复位,或在愈合已较坚固时行切开复位,是治疗骨折畸形愈合经常采用的手段。例如桡骨骨折旋转畸形愈合后,造成旋转功能障碍,在行矫形手术时,并不一定是恢复桡骨的解剖复位,而应检视其上骨折段尚存在的旋转范围,根据这个范围来决定下骨折段放在哪个旋转度数上与上段对合,以使将来的功能兼顾到旋前和旋后。千篇一律地把骨折畸形复原到解剖关系上,并不一定能符合改善功能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