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虽较简单,但确有几个明显的不足之处:1 ﹒没有调查违法所得。尤其要通过书面证据反映行政处罚为何要予以从重的理由,如:拒不改正、不配合(有意不提供违法所得、营业执照等材料)、违法经营的时间长等内容。所以,执法人员应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而不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 ﹒卫生监督员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注意行政处罚时限,且未及时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因此程序违法,导致行政处罚不能实施。结束语:《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亦是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目的,所以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程序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