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8世纪美国医生已经实行知情同意了,但那时的知情同意是为了使患者参与医生的治疗方案、达到医疗目标而被实施的,并不是出于对患者人格、尊严或个性化权利的尊重。1973年,美国医院联合会通过了《病人权利法案》,1974年美国卫生、教育、福利部以法律形式颁布了《病人权利》,明确规定了诸如:考虑周到的、尊重人的医疗护理权。近些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民法通则》等,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涉及患者享有的知情同意权的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