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院之初的头三年,专科各专业的临床实践教学继续执行一九八七年教学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着手调整毕业实习医院(从原来的52所缩减为30所),聘请实习医院具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为相应职级的客座教师,为本科各专业的临床实践教学作准备。一九九一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临床实习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此后,又根据毕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对实习生管理病床数、要求完成的临床技术操作项目、各种技能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等作了明确规定。一九九三年七月初,学校第一届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一九八八级)进入实习医院进行为期46周的临床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