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1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病情和个体差异,做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就是要求对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证据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以专家组成员享有的较丰富医学经验,对患者的个体状况评价和判定被鉴定医学活动的合理性,从而确定出该医疗纠纷是否构成事故或事故的等级,以备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作为处理纠纷或事故的依据。对于制作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形式要求,是对医学鉴定成为事实证据的法律性要求,它保障了医学鉴定在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