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医用放射工作单位的违法处罚或处理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款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见《卫生监督员手册‐职业卫生监督》第一章。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对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处罚:未按照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拒绝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其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