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血吸虫病监测、预防、控制、治疗和疫情的管理工作,对杀灭钉螺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血吸虫病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农业工程项目中执行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规范情况。第四十五条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在有钉螺地带放养的牛、羊、猪等家畜,有权予以暂扣并进行强制检疫。第四十六条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下级主管部门未及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责令纠正,或者直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