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在对预试验工作进行总结和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对《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方案》进行了修改、论证,采用国家疾病监测系统的样本县(区)及癌症高发区、癌症登记点相结合的方法,选取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213个县(区)作为此次调查点。2006年6月,卫生部成立了“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领导组、专家咨询委员会、技术执行组及执行办公室,并与科技部联合发文,要求31个省(区、市)根据《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