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籍医生林富明在北京国际医疗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了三年多后不辞而别,并带走了本属于国际医疗中心的患者资料。林富明受聘担任国际医疗中心的牙科医师,对因工作关系所掌握的患者病历资料属于该中心的经营秘密应当明确知晓,林富明负有保守该商业秘密的义务。而维世达诊所在明知林富明所掌握的客户系国际医疗中心正在诊治过程中的患者的情况下,仍与上述客户发生同种医疗服务关系,因此,应当认定林富明和维世达诊所的行为共同侵犯了国际医疗中心的商业秘密,属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