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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一、胎儿遗传病的孕妇血清学筛查

胎儿遗传病的孕妇血清学筛查是目前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之一,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筛查方案与筛查质量评估体系。产前筛查适用于所有预产年龄小于35岁的非高危孕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建议直接进行产前诊断:① 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曾生育过特异的染色体异常所致的肿瘤患儿的孕妇.PAPP‐A在单胎受精后32天,双胎受精后21天即可在孕妇血清中检出,孕7周时血清浓度上升比hCG显著,随孕周持续上升,足月时达高峰,产后开始下降,产后6周即测不到。 ......

——《实验诊断学》
书名:《实验诊断学》
栏目:实验诊断学 > 第十九章 遗传性疾病的实验诊断与产前诊断 > 第二节 遗传性疾病常用筛查试验
作者:王鸿利
参编:尚红,王兰兰,王鸿利,秦莉,崔巍
页码:347-349
版本:2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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