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是一个很特殊的职业,其特殊性最突出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作质量要求高。为保护患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医学教育的教学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安全可靠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国家制定了《执业医师法》和《高等教育法》,卫生部和教育部对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还特意制定了《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然而,在临床工作中,依然有很多医疗卫生单位因医学生的医疗行为引发了种种冲突与纠纷。下面的案例会给我们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