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男性,1972年7月20日出生,某娱乐用品有限公司从事磨光工作。主诉“双手麻木、胀痛2年余”,于2011年5月20日入住某职业病防治院,并申请职业病诊断。某职业卫生检测中心对该娱乐用品有限公司制一部磨光室进行手传振动检测,结果示:4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为7.68m/s2(手传振动职业接触限值为5m/s2)。某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1年3月24日神经肌电图检查结果示:双尺及右正中神经周围神经源性损害(感觉、运动纤维均受累)。2011年5月22日冷水复温试验示:左手5分钟复温率为27.4%,右手5分钟复温率为25.3%。患者职业史及职业接触史比较明确。综合以上因素可作出职业病诊断。4 ﹒排除其他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