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患者,女, 30岁,因妊娠35周合并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入某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术中发现产妇双侧卵巢有约6cm × 5cm × 4cm块状物,呈灰白色,质硬,表面高低不平,医师临床判断为肿瘤。术中告知亲属,经亲属同意并签字,在未行快速病理检查的情况下,医师从有利于患者的安全角度考虑,切除右侧附件及左侧大部分卵巢。术后,病理检查证实为妊娠黄体瘤。手术后,患者出现类更年期综合征,全身难受、极度疲倦,一直无月经,喜怒无常,情绪消极。基于正确医疗信息的医患沟通与知情告知才具有法律效力,如因医院技术方面而出现的误诊告知患方,误导了患者对诊疗方案的选择,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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