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3月4日,患者马某,男, 62岁,因“黄疸”入某院治疗。经超声、 CT等检查后,初步诊断:梗阻性黄疸,肝内外胆管结石,胆总管胰头段占位性病变,可疑胆管癌。3月11日,患者及亲属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同意手术,拟行手术方式为胆囊切除、胆总管探查、胆肠吻合术,备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根据手术记录记载:术中于胆总管胰腺段触及一1cm × 1cm大小占位性病变,质硬,胰头呈浸润性炎症改变。4月6日,患者出院诊断为:梗阻性黄疸,继发性胆总管结石,慢性胰腺炎并胆总管胰腺段纤维增生。虽然医院的手术等治疗行为不存在技术上的过错,但如果不能将病变的真实情况、治疗措施以及风险等充分告知患者,仍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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