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1 ,原告、被告均提出,从法律和法理上看,人类辅助生育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但并没有说胚胎是一个不可以继承的物或者客体,关于冷冻胚胎的归属问题,国家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也就意味着冷冻胚胎不允许转让、流转,从而否定了冷冻胚胎的财产属性。以病患利益为重,完善我国辅助生殖技术临床应用及研究中冻存配子、胚胎的启用规范程序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