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44岁,女40岁,结婚11年未孕。2012年10月30日确诊为双侧输卵管积水(原发性不孕) ,行输卵管结扎后接受长方案治疗。2013年4月1日第一次行试管婴儿移植术, 15日抽血证明未妊娠, 7月23日第二次行试管婴儿移植术, 8月4日取卵, 7日报告受精卵未能成功分裂。拟行第三次治疗,因丈夫8月20日公差出国工作一年左右,中途不可能回来参与试管婴儿手术。2013年8月7日辅助生殖机构医务团队电话与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商量上述方案是否可进行。医师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行使职能,利用医学知识和技术,指导和维护就医者身心健康、繁衍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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