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的严重并发症,目前仍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心脏病常见的类型为风湿性心脏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此外还有高血压心脏病、围生期心脏病、贫血性心脏病等。由于妊娠期特有的血流动力学特点,围生期有3个时期最危险:妊娠32 ~ 34周、分娩期和产后72小时内,此时期容易发生心力衰竭,而心力衰竭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可以妊娠:心脏病变较重,心功能Ⅲ级或以上,既往有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严重的心律失常、风湿热活动期、细菌性心内膜炎、急性心肌炎患者,年龄在35岁以上、心脏病病史长的患者。应针对每位患者的病情具体分析,制订个体化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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