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理工作者在对肾功能减退者进行药物治疗时,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减量:这类药物大部分通过肾脏排泄,并有严重毒性,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应用,若必须使用,也必须大大减量,而且需对血中药物浓度进行监测。其他如磺胺甲嘧啶、磺胺甲唑虽由肾脏排泄,但因这两种磺胺类药在肾功能损害的情况下,消除率并不降低(除少数慢性肾衰竭患者外) ,其用量可照常,而萘啶酸在体内迅速代谢,其代谢物虽在体内积蓄,但不显毒性。这类药物尚有头孢噻啶、磺胺类药及甲氧苄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