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关药品价格问题的政策争论已进行了40多年,争论就在于制药工业基于其垄断性结构的是就应获取超过平均水平的利润。如果确实是这样,我们将研究这是否是制药工业垄断结构的结果,一个来自供方的解释,或者是需求方的因素而决定的药品价格,比如产品质量,即药品的利润起到一种市场要求增加研发投资的信号的作用。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分三部分来说明。我们将会看到这个市场的组成部分实际上符合工业结构所有的标准化经济学模式:垄断,寡头,垄断性竞争,以及纯粹的竞争。人们还可以评价某种产品的价格是否等于、低于或高于预计的价格,这种预计是根据药品的特性和消费者倾向于将那些同样特性在其他产品上所转化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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