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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第四节 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精神药物的原则

不管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精神药物的选择取决于患者的诊断、过去用药史、药物的副作用、药代动力学特征等。SSRIs中,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已有较多研究报道,均相对安全。焦虑障碍:一般可通过非药物处理如认知行为治疗、渐进放松技术等.精神病性障碍:妊娠期或哺乳期应尽量保持单药治疗,同时定期监测血药浓度及胎儿和婴儿的临床状态。三氟拉嗪、氟哌啶醇、氟奋乃静的致畸性较小,对胎儿的毒副反应较小,可以考虑选用,氯丙嗪应避免选用。新型抗精神病药物如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等致畸的报道较少,但这些药物对胚胎或胎儿的影响尚需更多的研究。母亲和其他亲人应作出其他方面的努力,以补偿人工喂养的不足,保证孩子的健康发育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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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理学》
书名:《精神药理学》
栏目:精神药理学 > 第四篇 精神障碍的药物治疗学 > 第十章 妊娠期和哺乳期精神药物的使用
作者:江开达
参编:江开达,李晓白,司天梅,崔东红,方贻儒
页码:844-845
版本:1
出版时间:20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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