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研发的信息管理机构应该是药物研究单位(院、所、中心等)独立的技术管理机构,拥有专门的人、财、物资源。可与国内外网络信息和文献资料机构直接联系,并与院、所内各研究团队和技术科室的信息管理人员组成信息流通体系。药物研发计算机化管理通常向两个机构负责,即向行政管理机构和信息管理机构负责,所有的信息、资料、数据优先向这两个部门开放,而这两个管理机构应当互相沟通、协调一致,这样有利于对药物研发的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工作总结。目前的软件趋于标准化,这种标准化的软件便于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