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药物治疗与心理‐社会干预之间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1 项早期研究将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安排于5 种不同治疗:环境治疗、心理治疗、电抽搐治疗(ECT)、抗精神病药治疗和心理治疗合并抗精神病药治疗,结果显示,在6个月的研究中抗精神病药治疗组和ECT 组的预后最佳,以后的随访中发现,抗精神病药治疗的优势一直维持到5年之后,从而反映抗精神病药对于精神分裂症治疗的至关重要性(May 1981)。另1 项研究评价氯丙嗪或安慰剂与个别心理治疗或对照情况的作用,结果显示在使用抗精神病药时,心理‐社会治疗更有效,而未服药者在接受心理‐社会治疗时病情反而恶化,进一步支持心理‐社会治疗应该建立在抗精神病药治疗基础上的观点(Hogarty 1974)。 一些研究还指出,心理‐社会治疗能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和医患关系,新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则可能改善心理‐社会治疗的疗效,因为EPSs 特别是静坐不能令许多患者不适或痛苦,导致药物使用的中断,而新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药避免了这种不良反应,并使患者能更多地参与心理‐社会治疗,加上新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对阴性症状和认知症状的疗效,更有利于患者生活质量的改善。因此,今后的维持治疗的目标不仅仅在于预防复发,更应发展社会和职业功能的实质性改善,如果没有有效的药物治疗和合适的心理‐社会治疗的互相结合,这种目标将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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