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科特勒认为:产品指为留意、获取、使用或消费以满足某种欲望和需要而提供给市场的一切东西。产品的内涵已从有形物品扩大到服务、人员、地点、组织和观念等。产品的整体概念这个原理告诉我们,没有需求就没有产品,通过对产品整体概念五个层次的内容进行不同的组合,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对同一产品的差异性的需求,不同企业产品质量的竞争实质上是产品整体概念的竞争。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李维特(Ted Levitt)曾说过:“新的竞争不在于工厂里制造出来的产品,而在于工厂外能够给产品加上包装、服务、广告、咨询、融资、送货或顾客认为有价值的其他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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